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要素变革生产方式、助推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数据已上升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持续推进数据要素产业建设,实现数据要素汇聚利用和价值潜能释放,将为抢占数字时代发展主动权、驱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数据资源体系,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已成为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据工信部规划目标,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其中,数据要素市场开启快速增长通道,2022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超900亿元,预计2025年可达近2000亿元。
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体系逐步完善,各类主体均取得发展突破。在数据应用侧,伴随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数据要素的价值,立足数据产出和应用的双重角色定位,带动数据资源供给和需求应用同步持续增长。在数据交易层面,国内数据交易市场正逐步升温,各地数据交易所掀起建设热潮,40余家数据交易机构的业务实践带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加速构建,助推场内外数据交易规模增长。在数据服务层面,随着云计算、千兆网络、区块链等技术蓬勃发展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以数据流通底座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平台型服务商也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快布局;同时,围绕数据交易提供经纪、担保等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商也不断涌现,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政策分析
“数字中国”战略规划与机构设置明确数据要素产业整体部署
我国重视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将其纳入“数字中国”规划,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为数据要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提供了有力保障。
战略规划方面,《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明确2025年、2035年“两步走”目标的基础上,搭建“2522”布局框架,为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指引方向。《规划》将“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并提出三大重点工作方向:一是重点解决数据资源统筹管理问题,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二是重点解决数据资源供给不足问题,着重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扩展商业数据交易流通,提升数据资源的产品化、服务化水平;三是重点解决数据流通利用意愿问题,健全数据要素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保障数据价值转化。
机构设置方面,国家数据局统筹数据要素管理,标志着经济社会数字化正式进入专业化、具体化的推进阶段。数据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得以解决,数据要素潜能将充分释放。
数据要素“1+N”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引导数据要素产业规范发展
我国数据要素顶层设计不断深入,数据要素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被列为生产要素,《“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迅速跟进数据要素发展指导规划,将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建设作为未来发展重点。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迅速完成提升战略地位、设立专项规划的操作,充分展现了我国对数字时代大势的把握及培育数据要素产业的决心。
在此基础上,以《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为顶层设计、数据应用、数据入表、数据安全等多领域实施举措的数据要素“1+N”政策体系逐步优化成形,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从无序自发探索进入有序规范的新阶段,有效助推数据要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图 1 数据要素“1+N”政策体系
“1”——“数据二十条”
“数据二十条”以促进数据流通应用为主题主线,围绕数据要素的产权划分、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发展实情现状,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提供国家级规划指导。
“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厘清了数据要素产业主体之间的权益、收益分配问题,并从市场、治理两大维度明确优化流通交易产业环境的具体要求,有助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应用层面,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将带动数据运营、应用需求大增,政务、金融等细分领域需求较为旺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也面临潜在机遇。数据交易和服务层面,数据可预期地将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与集聚,服务逐渐覆盖数据交易全流程,安全保障、加工、确权等细分环节值得关注,同时对平台支撑和交易服务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
“N”——若干项数据要素产业培育规范
数据应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政务领域的数据应用顶层设计,《指南》重点围绕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1+32+N”平台建设框架,从统筹管理、数据目录等八大领域推进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作为数据要素行业应用的首次规范,可预见未来将以此为基础实现面向多行业的应用扩展和发展规范指引。数据应用层面,将带来广阔的数据治理和运营市场空间,金融、医疗等行业及跨行业创新场景的应用预计成为下一阶段的重点扩展方向。数据交易层面,政务数据的公共属性将为探索公共数据交易规范、激活公共数据价值提供关键指引。数据服务层面,多地域、多层级的平台建设、交易管理等需求将有所增长。
数据入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在界定区分企业数据资源类型的基础上,明确确认、计量等环节应遵循的会计准则。数据要素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设从实务上确立了数据的“资产”地位,将有力提升市场主体对数据要素的重视度。《暂行规定》顺应会计实务需求,丰富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供给,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数据应用层面,数据入表推动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化、价值化,将从财报层面充分展示企业数字竞争优势,带动数据治理、应用需求增长。数据交易和服务层面,数据入表解决了数商业态的存在价值问题,将激发企业参与积极性,催生数据资产评估、安全保障等新业态,对资源弹性调度、存证追溯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数据安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提升产业供给能力的主题主线,从供给、需求、生态环境三个层面重点部署产业创新、服务扩展等七项任务,为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提供顶层指引,推动数据安全产品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象征着数据安全导向由约束规范向鼓励发展的转型,预期利好要素产业发展。数据应用层面,围绕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防护展开,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意识与产品服务需求将不断提升。数据服务和交易层面,数据安全转向“业务视角”,数据脱敏、隐私计算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成为保障数据流通交易的关键,配套的创新服务、综合解决方案、规划咨询等服务发展潜力较高。
思考展望
伴随数据要素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加快战略布局,做好产业生态卡位,赢得发展先机,已成为相关产业主体在数字化发展浪潮中把握新机遇、塑造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之一,可基于以下几方面研判制定相应发展策略。
积极参与数据要素产业规则制定
预期未来我国将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对数据要素产业的发展指引:一方面,数据要素政策供给不断扩展,顶层设计规划日益健全;另一方面,北京、广东等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有望推行数据要素制度试点示范。
对此,相关主体可积极参与产业规则标准制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一是密切关注产业规则标准发展动向,建言献策,增强产业发展话语权;二是主动参与重点区域数据要素产业试点建设,尽可能争取先发竞争优势。
充分激发数据要素多元化应用需求
预期未来对高质量、标准化、多行业的数据要素供给和需求将不断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亦带来一定发展机遇。
对此,数据应用参与方需通过以下几项措施提高数据要素供给的质与量:一是积极参与数据要素上下游市场流通,联合合作伙伴做大做强上游供给;同时,在市场下游取得中小微企业数据授权,推进数据价值的最大化。二是把握数字化转型、数字应用深化机遇,强化数据要素治理、运营能力,重点满足政务、金融等垂类数据应用需求。
积极拓展数据要素服务新形态
预期未来数据要素市场将更加活跃,带动供需主体对数据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
对此,数据交易商需面向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拓展要素服务新形态:交易前,通过从事数据资源来源评估认证、数据确权登记等业务,为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奠定可信基础。交易中,可提供数据集成、数据公证、数据保险等服务,支撑全面的数据共享、交换与管理。交易后,可通过争议仲裁、数据风险、区块链等服务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保障,并对交易后数据产品的使用情况和追诉情况进行多方存证。
积极参与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设
预期未来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设将成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
对此,数据流通底座服务方可通过强化基建、创新技术,保障市场交易流通的安全高效:一是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公共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支撑数据、算法、算力核心资源的一体化流通。二是强化交易流通技术保障,与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推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先进技术创新,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数据可信交易流通问题。
数据交易服务方可从交易规则制定和交易运营能力建设方面着手:一是探索高效流通制度方案。充分发挥战略、市场和制度优势,积极落实数据合规保护措施,探索可实现数据要素大规模高效安全流通的制度、方案设计。二是深入挖掘数据要素产业潜在市场,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争取获得区域公共数据运营权,最大化激活数据价值。
作者单位: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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