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的地方集邮公司以668元的价格销售《二十四节气》特殊版式小全张邮折,引发邮人的关注和热议。这个售价不仅远远高于58元发售价,甚至比目前的市场价格380元还高出了许多。
按理说,集邮公司出售特供邮品本属正常,但售价如果超出发行价十几倍是否合适,笔者认为很值得商榷。
其一,此特殊版式到底有多大发行量?又是如何分配销售的?
众所周知,这枚特殊版式小全张是在《二十四节气》系列邮票全部发行完毕时特别制作的一种量少特供邮品。《二十四节气(四)》特种邮票1套6枚于2019年11月8日发行,公告中写明“另特别制作《二十四节气》特殊版式小全张1枚,售价43.20元”。该小全张邮折随后在集邮网厅以预约摇号的形式进行销售,摇号中签指标为5000个,售价为58元。由此来看,这枚特殊版式小全张发行量不多。但以此后各地邮票公司的销售情况来看,该小全张的发行量似乎又不会太少,实际的发行数量未见公布。
除去通过摇号中签购买的数量之外,那些剩余部分的邮品是如何分配下发的?没有下发的都流向了哪里?邮人不得而知。如果其后还有大量制作的此类邮品用于高价销售,就太不应该了。
其二,各地集邮公司大幅溢价销售邮品是否合适?
集邮公司销售邮票和集邮品本是天经地义,也深受集邮者欢迎,但应该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且一般都是提前公布价格,虽普遍定价较高,邮人颇有微词,但只要明码标价也无不妥。近期各地集邮公司也利用邮人求全求新求异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溢价十几倍销售邮品,已达到了一个相当令人吃惊的地步。
有关部门应该正视集邮现状,从促进集邮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以对集邮者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并尽快解决溢价销售邮品的问题。同时也希望邮政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邮政企业的销售行为。 (杨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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