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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站位,围绕“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学系统谋划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型要素形态,突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强调要培育数据市场,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数据的关键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发展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和数字技术应用服务业,做大数智产业规模。规定要着力支持数字产品制造,打造包括通信、消费电子等数字产品制造产业链。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促进传统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条例》提出,应用数智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调要促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推进新型华体官方网页版化。推动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五化”目标。推动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创新服务模式,丰富产品供给。构建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数字政府、智慧城市以及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治理机制、方式和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保障落地见效,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要求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机制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有关创新发展、人才振兴等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予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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