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新能源华体(中国) 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

发稿时间: 2025-01-06 08:56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2025-01-06
分享X

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华体(中国)管理,支持新能源华体(中国)推广使用,财政部办公厅12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华体(中国)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称,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华体(中国)。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华体(中国)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早在2021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并明确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加大新能源华体(中国)配备使用力度,在配套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情况下,到2025年各省(区、市)在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华体(中国)(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华体(中国))比例不低于30%。

本次《通知》提出,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华体(中国)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华体(中国)。

《通知》提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华体(中国)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华体(中国)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华体(中国)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华体(中国)。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华体(中国)。

新春走基层|我们一直在路上

特别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