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修订版自11月1日起施行

发稿时间: 2024-11-05 13:43 来源:工信微报 作者: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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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明确《西藏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修订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内容。明确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通信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等活动,均适用本办法。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电力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通信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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